转研究生院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期考查的通知
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导师应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以下简称:“优生优培”生)上一学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考查,并就是否继续按“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培养给出明确意见。
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优生优培”生在秋季学期内课程学习情况及科研工作表现,其中课程成绩要求见《实施办法》(《太阳集团tcy872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6年7月版)规定。
“优生优培”生需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附件1)(每人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于2019年3月2日前交本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2019年3月5日前将本单位《太阳集团tcy8722“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每人一式三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7室。
为保证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任课老师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
各培养单位应督促“优生优培”生按期进行学期考查,并为每位“优生优培”生建立培养档案,将其培养计划以及所有的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附件: 太阳集团tcy8722“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期考查表
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院
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