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青年哲学沙龙预告 | 张洪义:至善能否成为道德实践的规定根据——来自胡五峰、康德的思考

活动时间

报告人:

张洪义 太阳集团城娱8722博士后

评议人:

黄   晶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

何益鑫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陈立胜 太阳集团城娱8722教授

时间:2022年12月22日15:00
会议号:724-737-807

 

 

 

 报告人简介

张洪义,清华大学哲学博士,太阳集团城娱8722博士后,研究方向:第一哲学、宋明理学、道德哲学等。博士学位论文《宋代道学的工夫实践与理论——从二程到前期朱子》,致力于揭示宋代主要道学家成德工夫经验以及他们对成德工夫可能性条件的思考。目前主要关注宋代道学中形而上学问题以及康德哲学与宋明理学的会通问题。

 

 

 内容简介

在普通的道德信念和历代哲学观念中,“(至)善”是道德实践的根据,从“善”意志出发的行动具有道德性。但在“善”的理解上,人类从未取得共识,往往诉诸于质料性因素(幸福、文化传统等),极大地损害人类的自由与和平。在世界哲学史上,来自宋代中国的胡五峰和近代德国的康德都明确反对将“善”视作规定意志的根据,可谓对传统的颠覆。他们的思路有同有异。共同之处在于,道德实践的根据在于超越领域,完全不能用任何规定性概念来把握,反而“善”的标准是由超越根据给出的。这既为道德实践确立了绝对、普遍的标准,又打开了自由空间。他们相异之处在于:康德把情感性、质料性的因素完全排除在道德法则之外,在具体的道德实践层面(道德人类学)尽管为之留下空间,将之归于“道德易感性”,但其论述比较薄弱,这正是康德屡遭诟病之处;而五峰基于儒学传统,一直看重现实内心对超越价值(仁义)的直接把握(“察识”),在这个维度上,五峰的思考倒是可以弥补康德的“盲点”。当然,康德所建立的“纯形式”道德法则也是五峰思想所缺乏而内在渴望的。朱子之于五峰、马克斯·舍勒之于康德的批评,在哲学史上影响很大。究极而言,他们对于前辈的思想,有补充也有误解,并非全面准确地内在理解。若后学不加反思地跟着这些伟大批评者的脚跟转,势必会错失攀登人类思想高峰的机会,不免退回到传统思想中去。本报告试图将东西两个传统的哲学思想放置一起,让他们彼此对话,不但可以映照出彼此思想的同异,方便我们立体地辨识、认取、攀登人类思想的高峰,或许还能重返思想的源发基地,进而为道德实践问题的思考确立新的坐标。综合他们的思考,本报告认为:对于规定意志的根据,在超越层面只能是“无善无恶”的道德法则而不能是任何经验、非经验(理性)意义上的“至善”,在现实行动意志层面只能是作为有限内容的“善端”而不可能是任何无限、完满意义的“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