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八讲预告|侯猛:政法

“政法”

主题
“政法”
活动时间
-
活动地址
太阳集团tcy8722锡昌堂103
主讲人
侯  猛
主持人
陈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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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性概念”第八讲

“政法”

 

主讲人:侯  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陈少明

太阳集团城娱8722教授

太阳集团tcy8722人文学部主任

 

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

地点:太阳集团tcy8722锡昌堂103

主办:

太阳集团tcy8722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太阳集团tcy8722人文社会科学处

太阳集团tcy8722人文学部

 

主讲人简介

 

       侯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和社会科学》主编,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

       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法研究、法的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尤其擅长法院运作过程的定性研究,在法学知名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多部。

       在学术研究之外,侯猛教授长期推动法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接受和展开,主持、参与了“社科法学研习营”等多项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活动,悉心栽培法律实证领域的青年学者,是中国社科法学最具代表性的学者之一。

 

 

讲座内容简介

 

       “政法”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领导法治过程中所形成的话语表达。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政法话语的流变,首先体现在其概念外延即“词与物”关系的不断变化,目前“政法”概念的所指基本集中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和国家安全事务,本质上体现的是话语-权力关系的重新确立和不断塑造。党领导建立了各级政法机关,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律观,形成了以阶级、专政、群众路线、国家安全、两类矛盾、社会治理等关键词在内的一整套政法话语体系。这套政法话语与宪法话语并无根本冲突,二者各自发挥功能,可以共同纳入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话语之内。

       当代中国的政法体制是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渐形成的,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在条块关系中,以块块管理为主的同级党委领导体制;在央地关系中,党内分级归口管理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体制。

       研究中国的政法体制,仅以具有普适意义的现代西方法治概念来理解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本土概念深描中国的法律经验事实。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反思、提炼和建构“关于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